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,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,建立健全规划、项目等工作的各项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;
2.负责拟定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;协助、指导各部门、各教学教辅机构制定专项规划;
3.负责及时研判中央、省、市职教改革动态和行业发展动态,为学院决策提供咨询;
4.负责组织学院重大决策、改革方案的调研、论证与审定,为学院体制机制建设与改革提供决策参考;
5.负责组织重大、综合性教育评估的各项工作;
6.负责组织开展学院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工作;
7.制定学校内部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规章制度。
8.研究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,指导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。
9. 负责教学督导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